1 、 每一门课程原则上每班次授课时数为 2 学时 , 不安排连续 4 学时或每天 4 学时的同门次课程 .
2 、依据课程的周学时数,合理调配时间,充分考虑教学的连续性与紧凑性,避免每次课的时间距太短或太长。原则上学时为 2 学时的课程,集中安排在半学期内讲授。
3 、为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,提高课堂讲授质量和教学效果,尽可能使同一任课教师、同一门课程的教学时间安排在同一天。
4 、课程表一经公布,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,以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。
教师办理调课手续须符合有关要求和程序:
5 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方能提出调课申请;( 1 )本人生病,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者;( 2 )因公外出,出具批件者;( 3 )因事请假经院领导同意批准者。
6 、调课审批须附合以下要求:( 1 )申请调课的任课教师,必须与教研室和院领导协商确定替补措施,无替补措施或替补措施缺乏可行性者不予批准;( 2 )不能因调课而中断正常的教学工作;( 3 )原则上任课教师在同一学期内调课不能超过 2 次。
7 、办理调课手续须履行下列程序:任课教师填写调课审批表,经教研室主任同意,分管教学副经理批准后,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8 、调课手续办理完毕后,由任课教师通知员工。